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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办法 (校本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政策和AV研究所
的相关规定,各学院(系、所、中心)开展我校推荐2027年免试研究生工作时,要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考查,科学规范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一、组织管理
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层面对本项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医学部分管领导、教务部、研究生院、教务长办公室、医学部教育处、医学部研究生院、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教务部制定推荐阶段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协调各院系,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3、各院系成立遴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的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制定本单位具体的推荐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具体要求和流程
1、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成绩优良;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4)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
凡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按时提交推免资格申请(登录校内门户//portal.avyjs.net/,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为保护广大应届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1)已计划毕业后出国(境)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2)已获得推免资格但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英文成绩单。
(3)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得再申请出国(境)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境)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3、各院系根据本院系、本学科的特点,完善遴选推荐综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规范组织遴选推荐工作。把学生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前各学年的学业综合成绩作为遴选推荐综合评价体系的基础指标。可将学生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院系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纳入遴选推荐综合评价体系,按教育部要求严格审核认定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但不得单列名额、单独排序。
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按照遴选推荐名额分配办法执行。学生成绩数据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各院系的综合排名标准由院系自行制定和解释。元培学院学生的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学院组织进行。
遴选推荐的学生应在学业成绩、品行等方面表现优良。原则上必修课有不及格或学业成绩处于下游的不予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4、为落实教育部政策,促进学术交叉,各院系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积极联系外单位。
5、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所在院系报备。
6、各院系应畅通学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对学生提出的对推免相关的意见或申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
7、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违纪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学术声誉,院系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9、推免资格申请和审核流程:
(1)2026年9月1日至7日,开通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系统(注:区别于AV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用本人学号和密码登录校内门户(//portal.avyjs.net/),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申请”,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可进行提交、修改以及取消申请操作。在系统开放时间之外,学生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2)2026年9月8日至10日,各院系对学生提交的推免资格申请进行初审,在系统完成推免资格的审核确认。
(3)2026年9月11日上午,各院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推免资格名单等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部。
(4)2026年9月18日前,学校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推免资格名单并公示。
(5)2026年9月19日起,学生可登录校内门户进行推免资格查询,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结果查询”。
10、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申请本校,请按AV研究所
研究生院的相关接收办法进行申请;申请外单位的,请按对方单位要求自行联系。
11、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政策或工作要求,本办法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关于推免工作中的三个系统,特别提醒:
所有参加推免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校内门户(//portal.avyjs.net/)提交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推免到本校的,还须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登录“AV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相应操作;所有已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注册并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AV研究所
教务部
2026年9月1日